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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智能化补充建设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7/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智能化补充建设采购采购公告

重庆盛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智能化补充建设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元)

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智能化补充建设采购

32.1992

6000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采购预算32.199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和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官网(http://www.rcqzyy.com/)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询价文件提供期限
1、询价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18:00(工作时间)。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并扫描二维码缴纳文件购买费。
(四)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3、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五)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五洲国际商贸城5栋南门3-60。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8:30-9:00。
(七)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9: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下列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户  名:重庆盛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高新支行
账  号:50050110272900001367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智能化补充建设采购—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送达一份合同原件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3.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供应商需现场递交以下资料:
①递交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文件购买费缴纳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参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和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官网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23-46251760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大道37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盛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9122347756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五洲国际商贸城5栋南门3-59
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智能化补充建设采购(发布稿).doc

渝公网安备 500226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