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牌导视系统文化环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标识标牌导视系统文化环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包1标识标牌导视系统文化环境采购项目 |
190 |
3.5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90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及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填写《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二维码缴纳采购文件购买费,将购买费转账凭据及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20153530@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谈判地点: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4-5)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14:30。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户 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大足支行
账 号:50050100434100000290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款(项目名称可简写),未备注的,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
特别提醒:为确保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保证金查询电话:吴女士023-43300991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