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询价邀请书
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的委托,对荣昌区中医院尿动力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总价限价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分包一 |
尿动力分析仪 |
0.5 |
32 |
工业 |
|
分包二 |
可视电子软镜 |
0.2 |
13 |
财政贴息贷款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网站(http://www.rcqzyy.com/)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自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9日(工作时间)。
2.采购文件售价:分包一人民币300元/份,分包二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由于疫情原因响应文件也可以采取邮寄到代理公司,邮寄地址详见本篇联系方式二)。
2.登记递交《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3.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4: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5:00
(七)询价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5:00
(八)询价地点: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体温测试不正常的供应商一律不得进入询价会场。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邀请书”),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开始缴纳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CQZH22107+分包号”,不按要求填写备注和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视为无效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荣昌支行
账 号:3100097109200134460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①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递交“投标人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递交《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报名费转账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
3.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3.项目流标的投标保证金,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手持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
特别提醒: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三)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
1、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359420852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西大街1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业务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18223307573
2、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柏老师
电 话:15123835860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