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结石成分分析仪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结石成分分析仪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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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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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 |
工业 |
财政预算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果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制造商,所响应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登记注册入库。本项目通过网上报价,按照“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规定的报价程序,由注册供应商在进行网上报价。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在2022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将《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89441417@qq.com,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注:在2022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按时间要求及备注了采购文件并将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其报名和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作为有效响应。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
2、按时上传了响应文件。
(五)报价地点:“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
(一)网上报价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日12时00分。
(二)网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报价,并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上传。
响应文件上传说明: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制作响应文件进行应答,签字盖章齐全扫描上传(上传PDF格式),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